第1279章 滥杀无辜罪难逃(2 / 2)
“援军来了!援军到了!”蓝田城中的汉军,欢呼雀跃。
完了!
汉军的号角,在段韶听来,却如同丧钟!
彻底完了!最后的希望,破灭了!
蓝田城,丢了!再不走,命就丢了!
丢了蓝田,杨广不会饶他,段韶不敢退去长安,绕路西逃,转往益州,投奔刘裕……
……
林冲率领的先锋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增援。
坚守蓝田的汉军,阵亡过半,幸存的将士几乎人人挂彩。
蓝田,是长安的南大门。夺取蓝田,付出再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午时,常遇春、邓羌两路兵马,先后赶到,会师蓝田。
姜维是夺取蓝田的首功之人,姜维有勇有谋,邓羌、常遇春二将自然要大加褒奖,让姜维暂留在军中听用,待面见主公之时,再当面为其请功。
救治伤员,安抚百姓,不在话下。最让邓羌、常遇春头疼的,却是裴元绍。
裴元绍伪造书信,斩杀冯氏。事发突然,又在两军鏖战之时,蓝田大户富商心中恐慌,裴元绍并不高明的“妙计”的确起到了杀鸡给猴看的震慑作用。
裴元绍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不知此事漏洞百出,不仅姜维看穿了他的把戏,事后,蓝田大户富商也都回过味来,借汉军安抚之机,联名投诉,指责裴元绍蛮狠凶残,乱杀无辜。
军纪森严,邓羌常遇春必须察问,姜维等不敢隐瞒,裴元绍自己也不敢狡辩,邓常二将大怒。
常遇春身为南路军主帅,必须维护军律;作为裴元绍的直接上司,要首先表明态度。唤上执掌军律的军正,问道:“裴元绍一事,按军律该如何处置啊?”
汉军军纪森严,军正依律答曰:“按律当斩。”
常遇春一愣,道:“这家伙简直无法无天!立了功也不能饶了他,严办严惩,让这家伙长长记性!”
言罢,转头问邓羌道:“邓帅以为如何?”
邓羌军职高常遇春半级,又是雍凉大战的主帅,裴元绍触犯了军律,邓羌也是气得直拍几案。“没错,纵有守护蓝田之功,也必须严惩,让其以后不敢胡作非为!”
常遇春邓羌吹胡子瞪眼,说的话却别有深意。
裴元绍之罪,按律当斩。常遇春和邓羌,先肯定裴元绍守护蓝田之功,又说要严办严惩,给其教训、让其以后不敢胡作非为,言外之意,却是有心留其一条性命。
邓常二将袒护裴元绍,除了其勇夺蓝田,立了大功,还有别的原因。
和黄巾出身的裴元绍一样,邓羌常遇春都是贼寇出身。邓羌曾在白波,常遇春曾在颍川为寇。这三人性情相近,行事果决,手段狠辣。
在别人看来,裴元绍伪造信件,斩杀冯氏是滥杀无辜,但在邓常二将眼中,一切以战局为先,和保住蓝田城相比,此事算不得什么。
而且,在程咬金的调教下,裴元绍身上的匪气已大为收敛,勇猛无畏,尤其擅长山地作战,这样得力的下属,上司当然有所偏心。
按律当斩,邓常二帅却如此表态,军正为了难。
常遇春道:“裴元绍追随主公甚早,咱们岂能说杀就杀?”
邓羌认可常遇春的说法,商量决定,将裴元绍关入囚车,当街示众,以儆效尤。然后押送回潼关,交主公刘芒亲自惩处。
派人安抚冯氏家属及城内大户,以稳民心,不在话下……
……
汉军斩杀敌军数千,俘虏过万。
只可惜,敌蓝田主将段韶率残部逃走,蓝田谷守将麻叔谋不知所踪。
不过,夺取蓝田,彻底摧毁西凉军南部防线,打通了长安的南大门,已算是空前战果。
邓常二将联名签发战报,将蓝田战果,飞报主公刘芒。同时安排蓝田防务,命各部抓紧休整,随时准备北上,参与雍凉决战,收复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