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二章:非常规的犯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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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的头颅出现在了三年二班的教室,这次是真的,放在课桌上,安静的表情。望向讲台的方向。直到王大柱被击毙,有人回到教室才发现,难道此案中还有漏网之鱼?
一时间,学校覆盖了惊悚的阴云,全部停课。
事情过了半年,没再有别的事情发生,警方始终没有联系到李明的父母,他的亲戚称很久没有见过这一家子,最近一次出现还是数学老师王大柱发现李明没来上课的前几天,李明一家打案子的开始就像水一样蒸发了,出现的也只有李明头颅。
风平浪静的半年结束,学校重新开学。
然而没几天。又出现了见过李明死法的人,是一个学年主任刘雅。描述的与崔月、王大柱一模一样,不过有了崔月、王大柱的前车之鉴,她并没有报警,而是装作前往警局,半道又折了回来,透过三年二班的窗户看见此前那种死法的李明,消失不见了。
刘雅庆幸没在情急之下真个报警,否则下场难免像崔月、王大柱一样,搞不好还被定为模仿犯罪。
每个人都是有猎奇心理的,刘雅也不例外,打算到三年二班瞧个究竟。喊了学校值班的校工,前往目标班级。然而她推开门的那一刻,噗哧!一把尖刀刺入其腹部,凶手阴森森的说了句,“我不喜欢打破规则的人,死吧!”
校工胆子特小,往前推了把刘雅,就逃跑,赶往警局的途中,他回头观察过,没有人跟踪。把警方领到了三年二班,只剩下倒地的刘雅,她的腹部还插有一把刀身锈迹斑驳的刀。
校工并没有看清楚凶手的模样,对方的相貌像蒙了一团雾。难以窥视。
于是乎,经过现场的取证,刀柄上竟然有且只有校工的指纹,加上校工说的案发过程没有第三个人看见。校工平时与这学年主任关系不好。案发前一天还发生过口角,何况校工的口述还编不出对方的相貌,哪有人看别人的脸是朦胧的雾?当时就连电视的特效都不可能做到!因此,校工不幸的被定位为“贼喊捉贼”的犯罪分子,没多久也叛了死刑。
第二天没有再死同学。
好像每一次有人看见在课桌前惨死的李明,就一定有一个人因此而死,这成了三年二班的诡异定律。
学校把三年二班封了,学生分别转到了别的班级。
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约过了半个月,三年一班的老师看见了传说中弹簧撑头的李明,报完警回来又是空荡荡的,第二天班上死了一个同学,是早前李明的前桌。警方觉得这事太不对劲了,总不能再把这老师列为嫌疑人然后提起公诉最后变成死刑吧?
当地一个警头儿,挺有能力的这种,想亲自验证这案子是否存在冤情,就伪装成新来的校工。
结果第一天早上他巡视教室的时候,就在三年三班看见了弹簧撑头的李明!这次他真的信了,决定放线钓鱼,装作跑出学校报警,实则把住在附近的两个警员喊起来,三个人盯着学校建筑的三个出口,始终没有人出现。
他们再次来到三年三班时,哪有李明的尸体啊!
旁边两个警员也懵了,心说头儿怎么跟那些个老师一样?
警头儿颓废的坐在地上,大喊了三声,“冤案,重大的冤案,冤死了三个人!”
他气绝身亡。
当年正义是不容许有一丁点负面影响的,即使知道当时酿成大错,警方不可能公开这个警头的所见所闻,可能由于他的死,第二天没再死别的孩子。勒令把这所小学拆了,迁到了隔壁镇子,自此,凶手彻底销声匿迹。
李明父母回来了,不是以尸体的方式,而是满身挂伤的活人,二人讲这大半年来一直被囚禁在一个荒岛,满满的全是恐龙和史前生物。
荒谬的怪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