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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纨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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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联合最北面的疆域可远达北极,但有驻军的北方边境最远也只到草原腹地。

乌苏里卫所就是边境最北面的一处驻军营地,这里扼守着南下进入草原行政区的最快道路,曾经是旧帝国最为重要的北方守备区之一。

但自从草原部落归顺帝国,这里重要性就开始逐年递减,倒了今天已经成了军中最招人嫌狗厌的驻地,被派来这里驻扎,跟当年被流放发配没啥区别。

这里景色虽然不错,但长年累月看也总会腻歪,更别说这里昼夜温差巨大,白天好歹还是零上,一到了晚上那真是冷到撒尿都得带锤子的地步。

更别说隔三差五就会刮大雪,以前这种天气被草原民族称为白色恶魔,每到这个季节就会冻死一大批牲口,为了不饿死,他们大多就只能选择南下抢劫。

可是他们南下就会遇到这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帝国。

抢劫?帝国一生气,去抢劫的基本都被铸成京观了,留在草原的妻儿老小就只能看着他们的大脑袋堆在边境上,感受风雪的吹打和野狼的啃食。

那可叫一个绝望啊。

想报仇?可打不过啊!

打不过怎么办?打不过就加入啊!

于是他们就加入了。

唉你还别说,加入了以后,这日子就渐渐好了起来。

这帮套马滴汉子惊奇的发现,羊毛和牛皮可以换成粮食,娃儿们不用在大冬天的忍饥挨饿了,自己的部族也不用担心被更强大部落消灭,因为帝国明令禁止归顺的部落之间互相征伐,违者等同于谋逆。

原来给华族当狗腿子那么幸福啊!

于是他们就成了天可汗脚下最为忠心耿耿的猎犬。

时至今日,乌苏里卫所的驻军都时常能看到,一些赶着牛羊的牧民在路过驻地时远远的跪拜下来,说了几句吉祥话后才骑着马儿继续去放牧。

当然他们跪的不是驻军,他们跪的是驻军大营里的军旗。

见军旗如见天可汗,这是草原上不成文的规定。

虽然这年头早已经没了皇帝,但他们依然贯彻执行着这项规定。

“所以您也没必要进到营区拜吧!这又不是拜大神!”

乌苏里卫所的最高长官哭丧着脸,对着冲进自己营地里的一群骑兵喊道。

准确的说,他是在这群骑兵里最嚣张的那个家伙喊。

“哎呀呀,父汗让小爷来这里和诸位交流一下感情!也顺便询问一下你们为何要派军车去追我家大姐呢?”

这位骑在战马上大声嚷嚷的男子,正是归义王府中的王世子,下一任的归义王。

这小子是标准的二世祖,整日里就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样子,带着百八十个亲兵在草原上到处乱窜,虽然没干过什么天怒人怨的恶事,但也确实没干过什么好事。

但他又不缺那一身本领,骑射功夫他是样样不缺,弓箭能做到在高速奔驰的马上三箭连环,用步枪又能打到在高空中连肉眼都看不清楚的鸟儿。

这种有嚣张资本的纨绔子弟,可能是最让家长伤脑筋的存在。

反正归义王是真为他伤透了脑筋,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只能想着等他成年后送到国内念书,眼不见为净罢了。这个半放养状态的纨绔子,至少在草原上是已经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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