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六章 按照规矩来(2 / 2)
“有冲突,总得解决。总有人会利用服务站的漏洞,故意大放厥词。比如那个被我踩断了脖子的蠢货。”侯大盛的话,让火焰的人猛然色变。
却见他们便要发怒,却被侯大盛冷声呛了回去:“我是建议,服务站可以设置一处擂台。很简单,有问题在上面拳脚解决。都是刀头舔血的,这里不许动枪动拳头还行。不用武器,就是拳脚。”
“至于这次,简单了。”侯大盛站起来冷笑的看着便要发怒的火焰的人,道:“火焰可以出五个人,跟我玩玩。把我打死在擂台上,那算我活该。他们死在了擂台上,是他们倒霉。”
一个对五个,直接用拳头。说实话,这已经很让步了。至少在其他雇佣兵团的团长们看来,一个对五个。这的确是非常的让步了。
要知道,这不是跟五个普通人对打。这是跟五个精锐的老兵对阵,而且都还是经历过生死、活跃在战场上的老人渣们。对阵五个,很多人低下头琢磨了一下。
不由得摇了摇头,他们完全没有把握做到。
曾经有人争论,特种作战部队的战士能打还是专业格斗冠军能打?!这实际上,是一个假命题。上了擂台,按照擂台的规矩去打。这里不能打、那里不能打。
那自然不可能会打赢的。但,如果将环境挪移到这些战士所擅长的领域去。比如擅长丛林战的,你把格斗冠军放到丛林里去。那败的,肯定是格斗冠军。
即便是耗,这些战士都能耗到格斗冠军自己趴下。
如果是双方放开了打,完全不讲究任何规则。那么只能说,双方的几率各一半。冠军可能会击倒战士,但战士也很可能会致残甚至致死格斗冠军。
搏斗和格斗,有非常大的不同。搏斗,意味着双方很可能是在非正式的场合以多种方式进行搏击。有些时候,甚至人数不对等、你赤手对方多人持械。
结论是什么?!结论就是,走什么规矩什么人胜率就高。如果完全无规矩,冠军可能赢。但也可能残废或者被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