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把酒言欢(1 / 2)
他身边的一应部众这才收起弓箭,还刀入鞘。
“他们人数远多于我,要是意图不轨,岂会让三人不着寸铁步行前来?”为了安部众的心,拉克森又多说了一句。
......
“大明宣府镇千总杨牧云前来拜会,”莫不语用蒙古话高声叫道:“请问哪位是头人?”
拉克森策马上前几步,握缰拱手,“我便是本部落头人拉克森。”字正腔圆,说的竟然是汉话。他经常去关内与汉人商贾交易,汉话自然说的熟练。
杨牧云大感意外,上前几步,“杨牧云见过拉克森头人,幸会幸会。”说着一招手,明军阵中便有一骑飞驰而来。
拉克森身后的部众又紧张的张弓搭箭,拉克森嘴角一勾,挥手制止。
马上的明军骑士驰至杨牧云面前,俯身交给他一张弓,一壶箭还有一把马刀。
杨牧云双手捧着这些东西缓步走至拉克森面前,“拉克森头人,杨某一路匆忙,未能备下厚礼,些许薄物,还请您务必收下,”
“好说好说,”拉克森冷峻的面容缓和了些,一挥手,让身后一人上前接过杨牧云手中捧的礼物。
“杨某还有一事相烦头人,”见拉克森让人收下了礼物,杨牧云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杨某欲用一白匹上好战马换头人这里五十头牛和五十只羊,不知头人可否应允?”
“唔......”拉克森大感意外,他常年贩运牲畜到关内,对牛羊马的行情很是熟稔。一匹上好的马匹在十五到二十两白银之间,一头牛八到十二两白银,羊最低,只值四两。对方用一百匹马换自己五十头牛和五十只羊,显然对自己很是尊重,并不以势压人。
“好说好说,”拉克森的脸上也现出一抹笑容,“杨千总远来是客,又襄助我部击败马匪,我拉克森及所有部众很是感激......”抬头看了看天色,“如今天色已晚,杨千总还有你的部下不如便在我这里歇息一晚,我拉克森必盛情以待。”
“如此杨某若是却之便显得有些不恭了,”杨牧云拱手说道:“杨某在这里代表全体将士谢过头人了。”
......
夜色降临了,星光在草原上升起,月色使枯黄的草浪看起来又泛起了青意。同广阔无垠的草原相比,那一顶顶白色的帐篷点缀在这无际的草原中,顿时变得渺小起来,但是点点火光与星光相映,看来又是那么富有诗意。
熊熊的篝火生起来了,部落里的人杀牛宰羊招待杨牧云一行人。草原人一旦把你当成了朋友,便会把一腔热忱毫无保留的倾倒给你。
跃动的火焰精灵一般映照着围坐在火堆旁的每一张脸,每个人的脸都红红的,上面写满了喜悦。火星飞扬在夜空,就像漫天飞舞的萤火虫。
每一堆篝火上,吊在铁架上的全羊烤得焦黄发亮,到处是一片浓郁的肉香。
悠扬的胡笳声响起,部落里的少女们正在载歌载舞,她们穿着节日里的鲜艳彩衣,长袍大袖,头上小巧而鲜艳的呢帽下,柔美的青丝编成长长的辫子,流水般垂在双肩,随着胡笳声而有节奏的舞动。
杨牧云和拉克森并肩坐在最大的一堆篝火前把酒言欢。
“杨千总,请!”拉克森端起满满一碗马奶酒向杨牧云敬道。草原上的汉子很是豪爽,不像中原士人小杯浅酌,跟人一律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就像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
“拉克森头人,请!”杨牧云对这种喝法很是头痛,之前如此豪饮只是与朱仪斗气拼酒时喝过,为此还在成国公府闹得很是不快。可对方一片盛情,自己如何能随意推却,只得硬着头皮喝了。蒙古人的马奶酒味道较酸,酒劲儿也冲,几碗下去,杨牧云便觉得有些晕乎乎的。
“杨千总真是好酒量。”拉克森向他赞道。
“哪里哪里......”杨牧云觉得舌头转起来都有些费劲了,忙用小刀切下面前
盘中一块肥腴鲜嫩的烤羊肉,蘸了蘸碟子里的盐沫儿塞进嘴里慢慢咀嚼,这是拉克森亲手剖解后,分给他享用的。这时有一名部落里身材异常魁伟的汉子摇摇晃晃的端着一碗马奶酒来到他面前,身子略躬,呜哩哇啦的说了一大堆话。杨牧云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但看他神采飞扬的样子,想是说的都是赞语。不由向拉克森看去。
拉克森一笑,对杨牧云说道:“他是我部落里有名的勇士,叫斯日勒,他曾亲眼见你在众人面前大展神威,用刀连续劈落了十一名马贼,对你很是钦仰,因此特来敬你一碗。”
“不敢不敢,兄台过奖了。”杨牧云看他一脸殷勤热切的样子,知道这碗酒不喝不行了,只得起身硬着头皮接过酒碗一饮而尽。
斯日勒向他竖起了大拇指,又赞了几句,这才转身离开。
“拉克森头人,”杨牧云身子一晃重新坐下对拉克森说道:“感谢您的殷勤款待,杨某实在有些不胜酒力,如要再喝下去的话,恐怕就要醉倒了。”
拉克森笑道:“杨千总客气了,您少年英雄,我部落里的人无不敬重,因此难免逐个前来瞻仰一下丰容......不过您要是真的不胜酒力的话,我便帮你推却便了,不过有一人敬的酒杨千总万不可却哟!”
“谁?”杨牧云愕然问道。
拉克森不答,笑着将目光洒向场中一应跳舞的少女身上。
杨牧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些少女跳着轻盈的舞步,脸上洋溢着甜美的娇笑,双手叉在柔软的腰肢上,短靴的脚儿踢踏向前时,就露出长袍下紧裹在白绸紧裤内的曲线玲珑小腿,充满着一股别样的韵味。
中间的一个少女长相最为俊俏,下巴尖尖的,翘直的鼻子,丰润性感的嘴唇,笑时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所有舞蹈的少女,都以中间那个最美丽的少女为中心,攸进攸退,就像一群草原上的欢快的百灵鸟儿。
杨牧云看着连连点头,心中暗道:“没想到这小部落里还有如此俊俏的一个女孩儿。”
这一切都看在了拉克森眼里,“啪啪啪——”他连击了三下手掌,围绕中间少女伴舞的其她女孩儿散开一边。杨牧云还没弄清怎么回事便见那位最美丽的少女盈盈上前,给他倒了满满一碗马奶酒,然后羞嗒嗒的端到杨牧云面前。
“这是我的大女儿都兰,”拉克森介绍道:“今年十五岁了,听说千总大人您今年也是十五岁,心里着实对您仰慕得紧,便献舞一曲,还请您不要见笑。”“不敢当不敢当,”杨牧云笑了笑,“其实都兰姑娘跳的舞是极好的。”正要接过酒碗,突然感觉有一道异样的目光看向自己,眼角瞥处,却见林媚儿冲着自己促狭儿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