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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章 天作之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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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砚晨继续问道:“说说低音大提琴的作用。”

这种问题不可能难倒能写交响乐的程晓羽。

程晓羽十分快速的回答道:“在圣乐里,低音大提琴很自然地是装饰之用,在合唱里则十分重要,到了意大利歌剧里伴奏咏叹调时,它则呈现了最完美的效果之一,大大地陪衬出演唱者的戏剧音乐。现在它不但是古典交响乐团里的低音支柱,也用到各种民间音乐、爵士乐、蓝调和流行音乐。很明显地,它的概念也引入到许多民族的现代乐团,包括现代华夏乐团的倍低音革胡、环保倍低音革胡或倍低音拉阮。由于弹拨所产生的特殊效果和低音域的需要,它还是西洋管乐队里唯一的弦乐器。但现在它在许多乐种中,已经被 1950 年代发展出来的低音电吉他,即电贝斯所取代了。”

虽然现在的观众很少能听的懂,一脸懵比的样子,但是他们有一种很叼,很专业,很了不起的感觉,简单的说就是:不明觉厉。

接着裴砚晨转换了一个方向问道:“你最喜欢的诗集?”

程晓羽道:“夏尔·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和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苇间风》。”

“你写诗歌会用五线谱吗?”

“这个不一定。”

“诗歌的创作你觉得什么是最重要的?”

“我以为诗词之美多是一半韵律一半情,古诗和现代诗的区别就是,现代诗人多重韵而不重律,显得纷然杂陈。作诗不比作文,文可状物、叙事、记闻,诗则只能够寄情。重点在于诗词可吟可叹可唱,但文则唯可读,因此诗词若无关韵美,所表之情亦不美,个人认为精、韵、雅、情、深,这五个字实是写诗之本。”

裴砚晨突然间放慢语速问道:“同学,我想问下Lebenslangerschicksalschatz这个词应该怎么翻译合适?”

两人的对话进行到这里,裴砚晨说出了全场百分之九十九的观众都不知道的冗长德语单词,这个时候大家都已经屏住呼吸了,目不转睛的盯着站在台上的雪宝,看他能不能回答出来。

程晓羽清楚的记得这段对话,和当年她在图书馆问自己的时候,只少了一个字,“程”字,这样明显的暗示,他只能回避,他在内心叹了口气,轻轻的说道:“不好意思,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对于此刻的裴砚晨来说,这是命运给她出的一个难题,这种时候她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有很多选择摆在她的面前,她像是可以随心所欲。

她可以灭灯,灭掉这个应该是程晓羽,却拒绝承认自己是程晓羽的人,她可以留灯,等到一下再说,或者直到最后答案揭晓,她可以直接问对方是不是程晓羽,让对方无法回避,由他做出选择。

其实这时候的裴砚晨,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孤独和艰难,她不知道迷雾什么时候才会散尽,她不知道哪条路上布满荆棘,哪条道路暗藏沼泽。

她唯一可以依靠的,是她的直觉,唯一可以跟随的,是她的心灵。

她不仅要和自己作战,还要和顾虑重重的程晓羽战斗。

过往的情感和岁月正牧着一羊群,正在肆无忌惮的啃噬着她心上的骄傲与自卑,这一次她不想上一次面对许沁柠那样折败,即便也许所要面对的未来,也许比她想象的要艰难的多。

但既然程晓羽有勇气来,她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虽然,伤口上的旧痕是还没能完全复合,被吃掉的灵魂也还没有能够重生。但是任何情感和岁月的挫败,总有需要鼓起勇气,放下骄傲和自卑,去无所畏惧的面对的吧?

于是在周遭不可置信的目光中,裴砚晨选择了忠于内心,她在一片哗然的目光中直接按了爆灯。

当那震撼全场的音效响起的时候,炽烈的聚光灯洒在她如玉的面庞之上,眉若黛色春山,眸似碧潭秋水,淡红的唇在如同水墨勾勒出的冰凉清冷脸颊上留下了一点让人无法不回味的绝艳之色。

恰似那茫茫雪天雪地里恣意绽放的红梅,又似荡荡碧波湖上映日盛放的一朵莲花。

她脸上并无太多表情,眼神里却隐隐闪动着细碎的光芒,比金沙更亮,比平湖更明。

她铮铮的看着台上那一团白色的布偶,心想:我从来不后悔所经历的一切,疼痛的,酸楚的,因为删除我一生中的任何一个瞬间,我都不能成为今天的自己。

我曾经很讨厌自己,但我现在很喜欢自己,并且更喜欢你。

(今天完成了一万字更新,各位看官老爷们算我四更吧!还欠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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