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黄天参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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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来风提议的是两阵比枪法,一阵比骑术。按照蒙古人的意思,最好是两阵比骑术,一阵比射箭才好。
但是人家任总指挥讲的有道理:现如今已经进入火器时代了,打仗用的是火枪不是弓箭。人家的神枪手能在一公里以外一枪打中你,你的弓箭能射出一公里吗?随便一个士兵就能在子弹充足的情况下连续打上几百发子弹不歇气,你一个蒙古弓箭手能连续射出几百支箭还有准头吗?不能吧。
就算蒙古骑兵现在也用上步枪了,那还比什么射箭?再比射箭还有意义吗?这是要打仗,不是搞体育比赛,要比咱就比射击!留一场马术比赛那是为了保持蒙古族的传统。
经过他这么一,五位族长也都没话了,人家的在理呀。那就比射击!蒙古人对于自己的枪法还是满自信的。平常他们没事儿经常骑着马用枪打鸟,打中打不中不,反正是那种骑马打枪的感觉还挺不错!
不过,既然来了五家族长,也不能就由任来风一个人了算。刚一来就都听任来风的,那以后咱们怎么混?阳光部落族长阿迪亚提了个建议:比赛项目再加两个,比摔跤、比器械格斗!
两军打仗离得远了可以用枪打,离得近了不得进行肉搏战吧?摔跤和器械格斗正是用得上的手段。阿迪亚的建议一提出来就得到了其余四位族长的一致赞同。
摔跤?蒙古汉子天生就是摔跤的好手!器械格斗?蒙古铁骑手里的蒙古弯刀想当年可是砍遍全球无对手的。在四位族长看来,最后这三项简直就是给蒙古人所设,汉人,不过就是个陪练罢了!
看蒙古族长们一个个信心满满的样子,任来风也提了一条建议:不管哪项比赛,都不许闹出人命。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咱们是比武争盟主,不是两国的仇敌。要是哪个故意下死手置对方于死地的,那就是六方盟军共同的敌人!
好!这条建议族长们能接受。毕竟他们是来帮忙的,能少死人或者不死人当然是最好不过。
规矩定下来了,几方就开始△∮△∮△∮△∮,<div style="margin:p 0 p 0">挑选参赛的选手。任来风这边派出的选手是付二冲、虎耀峰、冯文英、黄天。付二冲、虎耀峰两个人参加射击比赛,黄天、冯文英参加其余的三项。比赛又没规定一个人不许参加两项,两个人参加三项算是合规合法。
等到开始制定赛程了,族长们又提出了意见,他们认为应该第一阵先比摔跤。蒙古人想要一个开门红!对此,任来风也没有反对。毕竟他代表的只是盟军的一方,要是硬抗人家五位,那不是显得咱太霸道了吗?
任来风派出的第一位参赛选手是警卫排长黄天。六支盟军队伍一共派出了六名选手,为了公平起见,六个人要抽签决定各自的对手进行两两的比试。初赛比三场,复赛是两场淘汰赛,最后决赛。
黄天的对手是一名膀大腰圆的蒙古摔跤手。上身穿牛皮坎肩,坎肩上钉了几排明晃晃的铜钉,下穿肥大的练功裤,脚蹬牛皮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