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开发猪都会死(2 / 2)
女人的尖叫就如待宰杀的鸡鸭的声音戛然而止,可是,在众人耳中,那凄厉的尖叫声似乎根本没有消失。
那个原本忙先忙后无比憨厚老实的小马,现在就是一个恶魔。
有几个胆小的女生吓得连哭都不敢哭了,只是哽咽声却无论如何都止不住。
将近二十个人缩在一起,动也不敢动,马之爵的触手满空挥舞着,一支触手缓缓伸了过来,这触手前面宛如肉芽,还张着一张小嘴,上面更是勃浮着狰狞的经脉,看着就恶心,可触手经过哪些人的时候,谁也不敢擅动一下。
触手穿越过数人,然后在其中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跟前停住,如手指头一般点了点那男人的肩膀,“你是开发组的老大,我来问你,每次你们搞神兽抽奖,中奖的全是小号,说,这些小号是不是网易的表弟,是你们自己内部的人?这里面有没有猫腻?大猫腻……”
那戴眼镜的男子脸上汗珠子滚滚而下,结结巴巴说:“这个真没有……”
话还没说完,触手顶端突然喷出一股白色液体,直接就射在了男子脸上,强大的动能顿时发生效用,男人一整颗头颅就像是被棒球棒一下敲碎的西瓜一般爆裂开了,红的白的,四下飞溅,贱的旁边人满头满脸,几个女子恐惧得紧紧抱在一起又大声尖叫起来。
马之爵呵呵笑了起来,“不老实?你以为否认就有用么?我朝律法,一旦认定你是犯罪人,那你就是有罪的。”
这个场景,这种霸气的话语,如果众人是在看花旗国的大片,肯定要纷纷说,老霸气了,真是超级英雄的范儿。
可是,现在他们身临其境,被审判的就是他们,还有一个说得出口这样的话么。
一个女子终于崩溃了,神经病一般地哭着嘶喊着,”我说,我说,我认罪,我认罪。”
马之爵一卷之下,就把那女子给卷出了人群,“好,你来说。”
那女子发疯一样地大叫着,“我们老总丁三石是邪恶的资本家,他每一个毛孔里面都滴着广大网民和玩家的血汗,他绞尽脑汁,就是为了掏空广大网民的口袋,他赚了无数散发着恶臭的血汗钱,还不肯做慈善事业,上次江南大灾,他只捐了150万,还坚称自己是【做慈善事业的】而不是一个商人,可玩游戏花一百五十万的玩家比比皆是,他简直就是贪婪而不要脸的奸商的代表人物……”
瞧着原本的同时声色俱厉、越说越入轨道,而悬浮在空中的小马似乎脸上陶醉,众人忍不住有一种荒谬之感。
正在这时候,原本一堆燃烧着的越野房车突然飞起一块车门,随即,身材高大黑壮的不乐无语一下就冲了出来,手上拿着一杆猎枪。
“小马。”不乐无语大喊了一声,随即扣动了扳机。
乓一声。
马之爵低头看着自己的腹部,上面有一个血洞,随即,嫣红的血液瞬间就渗透了出来。
旁边一辆越野车后面,一个人影随即翻滚,接着一个跪姿射击,一连声的清脆枪声。
短短数秒内,兵者是凶器就打空了大黑星的弹夹。
小马有些不信地瞧着自己身上的弹孔,随即,仰头嘶声大喊起来,无数地触手根系飞舞,血色的月光下,看起来宛如地狱。
一群人轰一下四散奔逃。
兵者垂下手上的手枪,走到狐狸冢跟前,弯腰跪倒在地,小心翼翼地去抱起她,想起着女孩蹲在地上露出雪白的臀部一边上吐下泻一边流着泪让自己走的模样……他忍不住就把狐狸冢紧紧地抱在怀中。
“狐狸,狐狸,狐狸……”
他喃喃地呼唤着。
噗嗤。
他第四句狐狸顿时就堵在了嗓子眼,再也吐不出来了。
一根触手根须穿过狐狸的身体深深地刺进了他的心脏。
一阵剧烈地疼痛和强烈的寒冷之后,他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终于不要为这些菜鸟们负责了。
紧紧抱着狐狸的尸体,他的身体轰然倒下。
“兵者。”不乐大喊了一句,随即,把手上枪支的弹药全部倾泻了出去。
他手上的猎枪是自己所改造的,原本是一支俄毛狄朝的莫辛纳干步枪,俗称摸心拿肝。
而他手上这一杆被他称之为【丧尸型摸心拿肝】的枪,原本是五发弹夹,被他改造成了十五发的弹夹,枪支护木也被他改造成可以折叠的,携带更加方便可靠。
十四发子弹一下便倾泻而出,作为一个当兵的时候绝大多是时间和枪械打交道的家伙,不乐无语自信这些弹头应该系数打在了小马身上。
可是,马之爵只是肆意地哈哈大笑,随着笑声,他的触手根须四处飞舞着追逐那些逃跑的男男女女,随即,无数人就在尖叫和救命声中被举在了空中。
伸手摸了摸身上被子弹穿过的地方,马之爵龇牙一笑,看着不乐无语就说:“不乐大叔,我真的很不喜欢你,你说你,当兵的时候为那些权贵看家护院,如今退伍了,不好好做老百姓,却整天带着一帮男男女女乱搞男女关系……”
他方才被子弹射中,先是不敢相信,随即就认为,自己是被选中来洗涤这个罪恶世界的,怎么可能死在一长一短两杆枪上。
这肯定是虚幻的,对,肯定是。
他一下就超越数品,到了中阴十六品,【枯木岩前,空尽蹉跎】
如果空是对的,那么,这个肉身为什么空不掉?
到了这个境界,肉身非空非我,虽然不是不死不灭,真碰到大威力的火器,还是要死,但是却也不是一把大黑星和一杆摸心拿肝就能杀死的了,强大的身体恢复能力让他即便是脊椎断裂也照样活蹦乱跳,即便是眼珠子被扣掉,他也一样能看见东西。
如果说之前栗兰琼还高估了他的话,这时候的马之爵,已经非常之强大。
在这一刻,他就是光,他就是电,他就是神祇,他就是上帝。
不乐眼珠子差一点儿都瞪出来,在他的思维中,还绝对没有用摸心拿肝打不死的人和动物,即便是一头非洲象,他自信这十五发子弹射出去,也打死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被触手卷在空中的女人大声地哭了起来,“我就说那个安雨沛是倒霉鬼,碰到他以后,我们一路都不顺,各种不顺,现在澎湖湾也死了,呜呜呜呜……让我死罢,死就死了……”
大哭的正是美羊羊,方才四下逃跑的时候,澎湖湾直接被卷在半空中后摔死,美羊羊虽然知道澎湖湾之前和花事也搞过,可是,这么多天来,澎湖湾的确是小心翼翼陪伴在她跟前,让她也尝到了一种公主般的感觉。
如果是一个普通男生这么小心翼翼陪衬着她,她自然是不在乎的,可澎湖湾是身家亿万的,肯这么陪衬着她,可想而知自己在澎湖湾心目中的地位了,于是乎她越来越感动,这两天已经暗自打定主意,这次旅游结束后就跟澎湖湾回去结婚。
换一句话说,这时候正是他们恋奸情热的时候,另一半死了,能接受得了么?一时间,她心若死灰,心说死就死罢,省得湾湾在地下寂寞,万一再去找花事那个老女人。
在她们老家乡下,有这么一个传说,如果一个人碰到过鬼,那么,这个人以后碰到的几率就会大增,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一辈子也碰不到奇怪的事情,有些人却是屡屡碰到奇怪的事情。
她便觉得,自从那个安雨沛一掌把篝火给斩成两堆的时候,她们的死路,似乎就已经注定了。
当下她便大哭起来。
正在这时候,远处有老式吉普发动机的声音,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一辆老式吉普在不远处嘎吱一声停住了。
一只蹭亮的高筒马靴首先迈出了车门,随即,是另外一只蹭亮的马靴,墨绿色的裤脚塞在马靴内,显得双腿挺拔,再往上看,上身是墨绿色齐颈装,颈部左右有铭牌,肩膀上有横着的肩章,身上武装带把腰杀得细细的,腰上还悬挂着一把腰刀。
这一身正是锦衣卫参加盛大仪式的时候所穿的制服,素为朝野所熟知。
残存的人眼神一亮,顿时大声哭叫救命。
英武的少年双眉一挑,大声就道:“喂!马之爵,你好歹也是自行领悟了坚固妄想的天才,大高手,跟普通人动手,不嫌脏了自己的手?你的对手……”
他把手指头一转,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是我,比你强很多的,真正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