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六章 两位之白色恶魔(四)(2 / 2)
在做插画的时候,姬叶这方面讨了个巧,她是将EVA本身当成了人体来进行制作的,然后再根据EVA原本的设定,绘制出了EVA的外观——因为EVA本身设定的关系,所以这一点是可以实现的。“但是森夏君你的要求正好和我之前做的相反呢,通过人来体现机器的感觉……这一点不是那么好做的。”
面对森夏提出的说法,姬叶这边也是有些苦恼,因为森夏现在提出来的建议,和之前那边EVA所说的东西,是很正好相反的。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所以我们果然是需要一个专门的人选呢。”
森夏意识到,他们真的需要这样一个人来帮助他们制作人设了。
“等一下!”
旁边的丽华已经一脸懵逼了。
为什么魔法少女还需要机甲啊!
魔法少女和工口联系在一起就很奇怪了,现在为什么还要和机甲联系在一块?!这究竟是什么鬼啊!
她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然后问道:“所以说,森夏君你设计这个剧本,难道是要让魔法少女对抗机器人?”
“诶?这个设定不错啊。”森夏并没有立刻回答对方,在听到了丽华的猜测之后,森夏发现这种设定意外的很不错……
“……?”
丽华变得更加莫名其妙了,但是懵懂之中的丽华,却总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
刚刚那句话,莫非自己不应该说?
“机器人大战魔法少女?”姬叶听到这个说法之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也是眼前一亮,“诶,好像也挺有趣啊!”
“嗯,在月球表面,刚大木和魔法少女展开了殊死的搏斗,阿姆罗和奈叶,两位的白色恶魔,展开了剧烈的斗争……”
这是恶魔与恶魔之间的对决,这是终极战斗兵器之间的相互斗争,这是决定人类未来的残酷历程。
出现在战场上的残酷的战争……
“不行!你们不要破坏了孩子们和大人们的梦想啊!这种混搭是不会有前途的!”
曾经的丽华并不了解动画,但是到了现在,丽华看过的作品也已经不少了,带给孩子们欢乐的魔法少女,和带给大人们热血的刚大木,这两者如果融合在一起的话,那些粉丝们会哭的!
刚刚提出了这种不得了“创意”的丽华,决定亡羊补牢。
“……算了,还是留给以后吧。”
森夏虽然觉得这种故事开脑洞很有趣,但是毕竟刚大木并不是森夏这边的作品,而如果不是阿姆罗的话,“两位之白色恶魔”的战斗,也好像没有办法表现出来。
所以森夏现在也只能暂时放弃这个脑洞了。
再说,第一季也没有给机器人表现的空间——你总不可能期待菲特开着机器人和奈叶PK吧?
而且真要这么做的话,奈叶第一季恐怕就是直接奔着年番而去了,那长度、那制作经费,森夏想了想,还是觉得需要斟酌一下。
“先说这边的情况吧。”森夏将话题拉了回来,“我们先从人设这边说起。剧情里面最主要的两个人设就是奈叶和菲特,然后还有铃鹿等几个奈叶的小伙伴——不过后面这些暂时不用管,因为她们并不会变身魔法少女。”
如果按照《永恒恋曲》的设定,奈叶的好姬友月村铃鹿家里,其实是有吸血鬼血统的,不过在奈叶里面,这一点并没有表现——不过月村铃鹿的确表现出过强大的素质之类的。
森夏也曾经有考虑过将奈叶身边的小伙伴一起魔法少女化的计划,但是至少在第一季,这样的剧情暂时是没有办法加上去的。
但这并不代表后续的情节上就不能放上去,但是就目前来说,这些配角暂时并不算很重要,未来或许能够“转正”,但是至少现在不行。
——毕竟,第一季是讲述奈叶追菲特的故事,如果再加上一些魔法少女小伙伴,奈叶岂不是就变得很“花心”了么?
作为一个创作者,森夏怎么能够允许这样的事情出现呢?
所以虽然很对不起爱丽莎和月村铃鹿,但第一季的话,只能这样了。
“奈叶是魔炮型,而菲特则更加注重近身战……嗯,我想要做成这样的概念。”
菲特在原著之中,就是穿着紧身衣的,但是很可惜,因为质感不好的关系,菲特的紧身衣并不能够很好的发散工口的气氛。
这只能说是制作组的锅了。
其实奈叶和菲特的变身剧情,都是“卖肉”向的,奈叶一开始其实就是让小学生在卖肉的,这种卖肉的创意,一直持续到了剧场版第三部的宣传作还在使用——也就是说,这套不怎么吸引人的卖肉手段,一直被用了十多年。
但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青蛙军曹老师就不一样了,就算是穿着某东方大国校服,都能够画出肉感气息的青蛙军曹老师,森夏是信赖着她的。
“——啊,对了,如果是设计的话,我希望点到为止就好了。”森夏补充了一句。
“诶?很少见呢,森夏君你不是绅士至上主义者么?”姬叶惊讶的问道,“从刚才开始我就觉得,森夏君你这一次做动画,好像意外的保守了许多呢?”
“啊,算是吧,但是怎么说呢……果然,太工口还是不行的吧……”
怎么说呢,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人希望自己老婆能够引人注目一些,但是却又不希望有人对老婆做出不好的事情一样。
森夏坚决不让自己黑化奈叶,也有这种想要保护奈叶的想法在里面,但是他又希望奈叶能够坚强的成长下去。
嗯,一种很复杂的心情。
……
奈叶的外号之一就是白色恶魔,而刚大木0079里面,阿姆罗也被称之为白色恶魔……
所以说,刚大木和魔法少女放在一起……完全没有违和感!
咦?
你们说序号和标题不对?
不用在意啦,取标题肆意妄为,这才是作者君应该做的事情呢……
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