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走开,死要饭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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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刚才走那人怎么没有见他什么时候进去的啊?”
“管他的,只要不是那个通缉犯就行,别老是一惊一乍的,好不容易眯着”
“就知道睡,要是跑了逃犯,看组长怎么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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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尚道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人物。说是人物都算抬举他了。说白了就是一天到晚在街上闲逛,无所事事,靠做些偷鸡摸狗,耍些小手段欺骗老人妇女的钱财过活。
像他这种人,在汉城大街上随处可见。说他们是混混,也不像,混混最起码还舞刀弄枪的时候,他们只会持强凌弱。遇到强硬点儿的,就跟哈巴狗似的求饶,大多数都是挨顿打了事儿。遇到弱的,就把轮到他们欺负人家了。
像他们这种吃了上顿没下顿,要身手没身手,要头脑没头脑的人,连汉城街上的最一般的混混都瞧他们不起。
姜尚道叼着个牙签,学着电影里周润发的形象,大晚上的也戴着个墨镜。想当年,韩国电影没那么发达的时候,很多港台明星都是韩国人的偶像。而周润发则代表着黑社会形象。
晓峰第一眼看见姜尚道的时候,就明白了他为什么活到现在连个混混都不是。一阵风都能吹到的身体,蜡黄的脸色,个子不高,还喜欢穿着个风衣,现在可是大夏天,也不嫌热。这也就算了,黑漆马虎的,还戴着个墨镜,每走几步都要把墨镜拉倒鼻梁上看清楚路之后再把墨镜扶到眼睛上戴好,然后继续往前走。如此周而复始地走路。
靠,累是不累。
貌似电影里的周润发也不是这样走路的吧!
像这样的人不是神经就是秀逗,脑子绝对弱智。晓峰观察了好一阵,决定就是他了。
晓峰今晚也化了妆,戴上了假发,贴上了小胡子,把皮肤摸的黝黑,还在脸颊上做了一道长长的刀疤。临出门的时候,对着镜子照了半天,仍然觉得难以遮掩自己无与伦比的的气质,当然这话不是他自己说,而是发了花痴的郑喜媛说的。晓峰为了追求完美,特意花了一大笔钱跟一个流浪汉买了一身酸臭难闻的工作服。
这套工作服就是他为今天晚上的工作准备的,本来不是工作服,但是在他看来,就是工作服。一个流浪汉的标准配置。
此时的晓峰,不形容也罢,头发乱糟糟的,跟遭了点击似的,一根根长长的竖起。脸上黑一块白一块,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颜色。身上的工作服倒还完整,就是脏了点。要不是身上散发着难闻的异味,走在大街上,说不一定会有人把他当成行为艺术家。
姜尚道正低着头走在街上,期待着那个善心的人能在马路上遗留些什么,好让他换回今晚的一顿晚餐。中午就吃了个面包,还是从一个小小朋友那儿抢过来的,一个面包就巴掌大点儿,中午连牙缝都没有塞满,更遑论又晃荡了一下午。眼看天色已晚,霓虹初上,还没有吃上晚餐,姜尚道饿极了。
就在他头脑昏聩,胃部抽搐个不停之时,一道惊喜交加的声音传到他耳朵里,打断了他的探索之路。
“尚道哥,是你么?”
姜尚道有些恼怒,这一耽误,也不知何时才能吃上晚餐。努力地瞪着浑浊的眼睛,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难兄难弟,良久,“你是?”
“你忘了,我是村东头老李家的儿媳妇的三叔的姨妈的侄子的....”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二狗”,姜尚道几乎被绕晕了。是与不是,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都是难兄难弟,谁也不比谁强,管他是谁。他只是强行将眼前之人与印象中的那个坏小子叠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