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拉上关系(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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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志嘉升起拉拢安有余的想法,但这个想法却不是他能擅自做主实施的,必须先跟李从云汇报。于是第二天他就娄了个机会跟李从云提起这件事,当然他提得比较委婉,带着请示的语气。
李从云当时就沉默着思索起来。安有余这个人,他是听说过的,
据说当年也是颇有才气胆色的一名干部,但是年轻的时候因为自视甚高,没有靠上什么有背景的领导,最后自然逃不出官场规律,被一脚提到一边的冷衙门文化局,再后来文化旅游局拆分,旅游局单独分了出去,文化局彻底成为配角,连带着安有余这个堂堂局长都很少有领导听过他的名字了。
李从云以前只是听说过安有余是文化局局长,当年也是一“才子”但他对安有余并无了解,真正对安有余开始有点印象的,就是在看到安有余那个两会提案之后。李从云当时还有些惊讶,这个文化局长做提案,怎么做得跟规划…局长似的?不过他的那些类似于规划的想法,倒是的确有不少是富有创造性和预见性的,这一点别人看不出,他却是看得出来的。
李从云和毕光祥二人身在官场,免不了也需要政绩作为晋升的筹码,如果说他们跟储唯等人有同区别,那么区别只在于李从云要求自己的政绩是实打实对国家、人民有益的成绩,而储唯只需要上面觉得他有成绩就好。
同样是捞政绩,这两种不同的心态却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前者可以造福一方,后者却多半会劳民伤财。
既然需要政绩,那就一定要办事既然需要办事,那就一定要有人随着自己的指挥棒转。如果安有余也有做一番实事的心,李从云并不介意拉拢他一下。
拉拢人当然是需要好处或者说筹码的,他从来不觉得自己身上有多少王八之气,能够站在安有余面前大义凛然地说几句冠冕堂皇的豪言壮语就让人家纳头便拜,至于代志嘉建议的这个规划局长,李从云心里觉得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他知道这件事也不是他自说自话就能决定下来的。
安排一个规划…局长,组织程序肯定是要通过常委会决议而常委会要决议局长级人选通常要开〖书〗记碰头会。但是这里有一个小问题,就是区委除储唯外的四位副〖书〗记里,并没有任何一个分管了城市规划这一块,而人事调整一般会先问一下主管领导的看法,所以要安排规划…
局长的话按照习惯就必须让毕光祥列席会议。
李从云知道自己对于规划局长的安排上其实没有太多插嘴的理由就好比开〖书〗记碰头会商议某个区属企业厂长职务,薛林新和马天华一般情况下就半定不会插嘴,因为这一块是他李从云的“地盘”。有发言权的一般只有陈龙辅、储唯、常志远、李从云和黄耀,薛林新和马天华就是配角,看着大势举手就是了。
套用在规划…局长的安排上,这几位话事人里把李从云换成毕光祥基本上就差不多了。如果按照一般情况来说,毕光祥力主安有余任规划…
局长的话,黄耀应该不会不给面子毕竟大家都是常委,他们两人又不是明显的竞争对手。这样一来,组织部和主管领导都支持安有余,除非安有余跟常志远有仇,否则常志远也不会反对。于是陈〖书〗记顺水推舟,这件事基本上就算是定了。
但是这里没有把储唯的变数算进去。解唯是区长,规划局局长是区政府(管委淅辖的单位,按照程序来说,一般是组织部提出由安有余任规划局党委〖书〗记,然后经过常委会决议和任命提议、人大开会通过、
储唯代表政府(管委)签字于是生效,局长走马上任。
这里头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储唯必须签字,如果储唯倔着不签字这件事就直接卡壳了。
虽然说区长对经过常委会决议、人大开会通过的任命坚决拒绝,绝不签字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但是即便在等级森严的华夏官场,这类事情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李从云不得不考虑储唯会怎么应对当然了,不签字是所有应对办法中最“暴力、,的一种,其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上级党委和组织部一定会对他进行严厉批评,一个弄不好甚至会吃处分,委实得不偿失。
相信储唯就是再疯狂,也不至于这么不给组织面子,要知道不给组织面子,组织不仅不会给你面子,连里子都会给你录了。
这件事,还是要走一步看一步,关键是自己必须协调好毕光祥那边才是正理。
李从云打定主意,便默许了代志嘉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