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阴命阳当(1 / 2)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命要自然也要还命。
但我现在就是一具活尸,那有命还王喆?
想到这儿,我又翻开了我爸的日记本。
我现在的状况几乎和我爸当年的情况一模一样,甚至连我腿上的伤都几乎一样。
唯一不同的地方只有两点:
一是,我爸伤的是左脚,而我伤的是右脚。
二是,我爸并没有主动坏当铺的规矩,可最后他还是和阴人做了生意,被迫坏了规矩犯了忌讳!
除此之外,我接手当铺后遇到的所有情况,都和我爸的遭遇十分相似。
犯忌讳、收红物、被邪祟缠上……
所有的事情就像事先演练好一样,一点点把我们逼向绝境。
到最后,我们都不得不留在当铺里为邪神买命!
我随意地翻看着日记本,看着纸页上逐渐减少的字迹。
我几乎能想象到,我爸逐渐绝望的心情。
日记本上的最后一行字,恐怕是我爸写过最潦草的字迹:
“我找到办法了!我儿子可以不用开当铺了!”
我看着这行字,脑海中不断重复着我爸临走时的交代:
“家里当铺的生意,还得做下去……”
我爸明明在日记本上写着,“我儿子可以不用开当铺了。”
却又在临走时告诉我,“当铺的生意还得做下去。”
能解释这个矛盾的只有一个原因,我爸找到的办法并不可行,而且他还因为那个办法犯下了不能弥补的错。
“一错再错,无路可退。”
我爸当初说这话时,他脸上那种我看不懂的神情还历历在目。
可他究竟犯了什么错,导致他的命连阴寿都填不上?
阴寿这个东西,我也是看了我爸的日记才弄清楚的,同时弄清楚的,还有我家当铺的事情。
阴寿这东西,其实和阳寿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死人的寿命,一个是活人的寿命。
活人的寿命记录在地府的《生死簿》上,而死人的寿命,记录在因果石上。
人死后,先散七魄,三魂在离。
三魂中的人魂,一般会留在世间的坟墓中。
没有坟墓,怨念重执念深的人魂,就会成为邪祟。
但它的本质还是人魂,只是名称不同。
而人魂离开人世间的时间,就记录在因果石上。
《阴当》这本书上说:
“人欠世间的因果还完就可以走,之后三魂聚齐,就能投胎转世。”
《阴当》这本书的前几页,写了一句十分诱人的话:
“阳寿尽、阴寿补,掌柜万寿无疆。”
阳寿尽,就是活人变死人。
阴寿补,就是和死人、和邪祟做交易,从而得到它们的阴寿。
签下人皮当票,帮它们了却执念,就是得到阴寿的方法之一。
而这句话中的掌柜,自然是我们张家人。
毕竟这间当铺,叫张家当铺。
简单来说,只要在这间当铺里和邪祟交易,不仅可以得到钱财,还可以长命百岁。
但代价是,当铺的生意要一直做下去。
尤其是像我和我爸这样的活尸,当铺一旦没有生意,我们的下场会比死还难受。
关于我自己已经变成活尸这件事,我也是看完书之后,才知道的。
书上说活尸的特征是:
“三魂不全,七魄不灵,身体显尸状。
死气缠身、神情恍惚、精神不振。”
魂魄的事情我不太清楚,但我记得邪祟和人建立因果的时候,会用恐吓这类的办法,将三把火压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