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垄断贸易(2 / 2)
熊文灿也算是对于孝天相当不错,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处处给于孝天行方便之举,每年福建的军资粮饷,基本上都朝于孝天倾斜,就算是不敢说于孝天有求必应,起码也基本上只要能办到的,都少不了于孝天的好处。
于孝天彻底把持住了整个福建沿海的各个口岸,把整个围头湾经营成了大明目前第一商港,几乎福建全部商船,只要想要出海做买卖,就无不要在围头湾出发。
这些商船,只要不是海狼直属的船只,每条船按照船只大小不同,每年都要给海狼缴纳不菲的费用,方能获得海狼发出的通行令旗,否则的话他们便在福建海上寸步难行,根本没法出海贸易。
仅此一项的收入,海狼集团每年就收入可达百万之巨,这还不包括海狼自己的商船船队以及海狼自营的各种生意。
两年多来,海狼的生意可以说遍布了整个福建乃至是两广各地,在福建甚至于每个乡镇,几乎都有海狼开办的各种生意的分号,各种只要沾住出海贸易的生意,海狼无不涉及,几乎将整个海贸的生意,都控制在了海狼的手中。
特别是整个福建的生丝出口贸易,彻底被海狼垄断,如果海狼集团不想让某些人拿到一点生丝的话,差不多这个人连一根生丝,也别想从福建弄出去。
而生丝本身就是通海贸易中最抢手的货物,海狼在福建内地大批种植桑田,并且让农民大批养蚕,形成了大规模的桑蚕养殖,而海狼则在福建各地开设巢丝厂,从老百姓手中收购蚕茧缫丝。
海狼的缫丝厂各处取经,不断的改进缫丝工艺,使得海狼各个缫丝厂所制成的生丝,质量上比起以往大幅提高,价格自然而然也比起以往要高很多。
在天启末年的时候,海商卖给荷兰人以及西班牙人的生丝,一般情况下最高也就是卖出一百三十两一石的价钱,但是到了崇祯四年的时候,海狼所出口的生丝,一石一等品的生丝价格,几乎达到了二百两银子,即便是二等三等生丝的价格也超出一百三十两。
以前福建全省,一年到头,最多也只能收到两百石生丝,大部分还要从浙江购入,但是到了崇祯四年的时候,整个福建年产生丝量却已经达到了八百石左右,而且产量还在逐步的大幅提高。
而且种植桑田,并不挤占原有的良田,桑树多种植在山坡上面,普通百姓一般情况下,除了原有种植农田之外,还可以养蚕,多一份收入。
于孝天严格要求手下人对待这些养蚕的农户,不得太过份,除了制定出了一个较高的收购价格之外,往往蚕农资金不足,要借贷一些银子周转的时候,海狼给出的借款,利息也远低于以前一些有钱人所给出的借款利息。
为此于孝天抢了不少有钱人的买卖,断掉了不少有钱人的财路,让一些原来靠这个发财的无良之辈,对他痛恨不已。
崇祯三年的时候,甚至于出现了十几家大户,暗中凑钱,出重金雇请了几十个亡命之徒充当杀手,想要让杀手暗中干掉于孝天,可是很可惜,这帮杀手太低估于孝天的能力,结果刚想要动手,便一个不剩的被于孝天手下一网打尽,严刑逼供之下,道出了实情,把他们的雇主都给卖给了于孝天。
对于这种人,于孝天当然不客气,将这些抓获的杀手移交给了官府,熊文灿一听勃然大怒,着令严查严办,结果十几家凑钱雇凶的大户,全部被抓了起来,主事者被凌迟处死,其余的也都全部抄家问斩,家人充为奴隶。
这么一来,虽然有些有钱人对于孝天恨之入骨,可是却也无可奈何,根本不敢再动什么歪心思。
当然生丝只是海狼控制的一种商品,其它的比如对外比较俏销的茶叶、漆器、染料、丝绸、瓷器等商品,海狼自然也都有所涉猎,甚至于还建立了自己的大型工坊,进行大批量自行生产,取代了以前只从其它作坊订购的方式。
这么做有几个好处,一是成本大幅降低,而是质量自行控制,三是随时可以对产品式样进行调整,投其所好生产出买方更喜欢式样的产品,如此一来获利更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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