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三章 人治不如体制(2 / 2)
崔真非斥道:“你没有心眼么?这还用来禀报?自然是不给!以我大明律例,县衙未结的案子就不能上报。哪有府衙半途接手的规矩!”
那司吏被训斥后急道:“方才得知,此案涉案在逃的六盐商已经到了府衙投案。所以府衙才来索要相关文状。”
混账!李佑没想到那几个瓮中之鳖居然还有这招,这是扫他的脸面啊!
他们不敢来县衙投案,却跑到府衙投案,不管怎么说县衙府衙都是地方衙门。更没想到府衙竟会公然践踏行业规则,越级受理县衙已经在办的案件。
崔真非也欲哭无泪,刚吹捧完东主算无遗策,就闹出这么个大意外,好像显得他故意讽刺似的,老天爷这是玩他呢?小心翼翼的对李佑问道:“关于案卷东主你看…”
“不给。”李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道。
不给归不给,但如果府衙受理了六盐商投案,并宣判六人与案件无关,李大人一点办法都没有,也没有任何渠道可以推翻这个宣判。上司就是上司,哪有县衙否决府衙的道理?
是的,从祖宗法制上,一级管一级,不得越级申诉、受理,府衙不该这么办事。
可要知道,国朝虽然有法治,但也是人治。有些制度是衙门不想作为时的借口,比如府衙可以拿不能越级受理当幌子拒绝六盐商投案。
但若衙门想有所作为时,这些纸面制度就失去了约束力。就像这次,府衙不给县衙面子,直接接受了六盐商投案并大模大样开始审理。
请注意,府衙这不是违法乱制,这叫勤政爱民,认真负责。
说到人治,若李县尊和罗知府两人单挑,李大人虽然是下级但必然强势的完胜。无论背景、头脑、才华、体能,李大人全面占优,除非规则是比八股文和书法。李佑和府尊几次交锋的结果也证明了这点。
但县衙和府衙相比,县衙则处于绝对劣势,哪怕李佑这个县衙正堂比府衙正堂强大十倍。常言道官大一级压死人就指的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法治不如人治,人治不如体制,放大到朝廷看,就表现为权臣可以专权乱法,但没法谋朝篡位,天子再虚也是天子。
李县尊想了半晌,才开口道:“常言道,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亦或前生作恶,知县附郭,直至今日才真切的体会到啊。罗知府终于学聪明了。”
这话语气捉摸不定,周杰希和胡振汝两人跟随时日尚短,没揣摩明白东主心情之前,不敢随意接茬。只有崔真非斗胆问道:“难道就此忍气吞声?”
李大人不知所谓的轻笑几声,“本官是轻易善罢甘休的人吗?”
除了在李佑眼里昏头昏脑的知府外,那几个盐商也忒不知好歹了。他李佑只是拿他们立威给别人看,竖起自己这个扬州城新人的威望,不见得真会怎样,最多叫他们破点财,聪明人应该主动配合下就完事了。
结果事情一拖再拖的到现在,虽然从朝廷赚回了守备司,但现在又演变成这样子,涉及到脸面和声望问题,倒叫他骑虎难下又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不过站在盐商们的角度,被李大人吓住不敢进县衙,宁可去人情更熟的府衙,也是正常现象。可李佑从小在公门中打转,又有个当捕头的父亲,所以他并不觉得县衙有多可怕,理解不了那种平民怕进衙门心态的,尤其是县尊明摆着要修理你的情况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