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渡江战役(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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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
秦始皇26年置歙县。《新安志》记载:“或曰歙者翕也,谓山水翕聚也”。因境内高山环抱,峰峦起伏,河流纵横,萦回曲折,故以为名。境内河溪纵横,森林茂密,生物多样,俗称:“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
此刻,歙县本不甚高大的城墙上,旗帜已经变换了,原先是黄色黑字的“王”字旗,现在是黑色红字的“周”字旗。
庐江军别部司马董袭穿着一身鲜明的盔甲,肃立在城墙之上,旌旗猎猎,回首望着沐浴在阳光中的歙县县城,董袭不由得想起了昨日的事情。
就在昨日,董袭率领所部人马一千名士兵自泾县奔袭歙县,夜间赶到歙县城下,顾不得疲劳,紧接着便发起了攻击。歙县县令王鸿将县城里几乎所有的士卒都带去泾县增援了,只留下一百多名老弱病残的士兵,虽然王鸿又在城内百姓中募集了数百名青壮协助守城,但这些人连盔甲、武器都没有,拿着菜刀、劈柴斧、铁叉就上了城墙,见到董袭的军队攻城,一个个的小腿肚子都在打颤,哪里能守得了城池?
半个时辰之后,董袭的军队便攻入了歙县城中。
按照高顺的叮嘱,在战前董袭便向所部下令:“如今俺们俱是庐江太守周瑜部下的正规军队,需得严格遵守部队的军纪,不能再像山贼那般破了城后便烧杀抢掠。这八大军纪是:”
“第一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二大纪律:绝不抛弃、绝不放弃。”
“第三大纪律:公平买卖,童叟无欺。”
“第四大纪律:不拿百姓一针一线。”
“第五大纪律:不住民宅,不骚扰民女。”
“第六大纪律:一切缴获需上交。”
“第七大纪律:不损坏庄稼。”
“第八大纪律:不虐待俘虏。”
董袭最后补充说道:“有违令者,斩!”董袭又任命了一名心腹为刺奸,专门负责军纪的监督和执行,以震慑全军。
在严格的纪律约束下,董袭所部进城之后对百姓秋毫无犯,只是打开了县府的辎重库,将王鸿多年积攒的钱粮和军资器械搬运一空,又开仓赈民,歙县的百姓们顿时欢天喜地地来领粮食了,口中连声夸赞庐江周瑜的军队就是好,知道心疼老百姓。
看到这样的百姓拥戴的场面,董袭不由得咧开他的大嘴,开心地笑了。
一名斥候匆匆走上城墙,向董袭禀报道:“董将军,我军探马在五十里外发现了回援歙县的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