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头痛的事(2 / 2)
停下把自己的情况弄清楚,显然,这里还不是理想场所。因为,小巷里或远或近,还有人出现。这时,吴宪民再次体会到:人多,真是件叫人头痛的事!
吴宪民一边向前走,一边考虑上哪儿好。同时,还往清楚想一件事:我能附进别人身体,一定也能出来;咋出来呢?
弄清这件事,吴宪民才会觉得心里有底。那样,他就知道下一步究竟干什么和怎么干了。
吴宪民渐渐把脱身的办法归结到两种可能性上。一种可能性,是采取最初那种办法,也就是他把那刀子对准自己脖子,结束生命,像他最初从自己原体脱身那样。这样,需要再次自杀。
自杀,吴宪民就可能甩掉这个叫他闹心的女体,重新回到那种能自由腾飞的状态。
可是,这方法有一个不好,就是把这个女人杀死。这样,就不叫自杀,而是杀人!
吴宪民也就成了一个杀人犯。
把别人的生命无端结束,肯定会让一个完好家庭惨遭破坏,使一个孩子失去母亲,两位老人失去女儿,一个丈夫失去亲爱的妻子。
这对吴宪民,是不能接受的,这是作孽。
吴宪民认为,当初杀死自己,是因为自己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自己不后悔,就没什么不可以。但如今,只为自己脱身,不择手段,残暴杀死另一个生命,绝不应该,也绝不能做。